廠房知識家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3/20起施行 未登記工廠應主動申請納管

經濟部於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之「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經行政院訂自109年3月20日施行,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6條規定,凡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在原臨時登記事項範圍內,於施行日起2年內(111年3月19日前)換發特定工廠登記,並於20年(129年3月19日前)內取得用地及建物合法;屬工...

水質水量保護區相關法令?

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除依水利法之規定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外,得視事實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本法或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或限制左列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 一. 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 二. 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 三. 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

農地(老農)配建農舍是什麼?

2000年1月28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規定農地面積須超過0.25公頃(約756坪),且地主稱為「新農」須在農地縣市設籍及持有土地2年以上,才可以蓋農舍,而且,農舍取得使用執照5年以上才可移轉所有權。但新法通過之前取得的農地,即俗稱的「老農」,不受上述的興建與移轉限制。

都市計畫外甲 乙 丙 丁….等9種建地,建蔽率以及容積率各為何?

一、甲種建地 建蔽率60% 容積率240% 二、乙種建地 建蔽率60% 容積率240% 三、丙種建地 建蔽率40% 容積率160% 四、丁種建地 建蔽率70% 容積率300% 五、窯業用地 建蔽率60% 容積率120% 六、交通用地 建蔽率40% 容積率120% 七、遊憩用地 建蔽率40% 容積率1...

丁種建築用地(丁工)容許使用項目

丁種建築用地(丁工)29項用途使用如下 1.廠房或相關生產設施(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及鄉村區,除既有工及相關生產設施外,限於經直轄市國縣(市)政府認定之低污染事業使用。) 2.附屬辦公室 3.附屬倉庫 4.附屬生產實驗或訓練房舍 5.附屬單身員工宿舍 6.附屬露天設施或堆置場所 7.附屬停車場等必...

特種工業區(特工)定義為何?

特種工業區(特工)除得供與特種工業有關之辦公室、倉庫、展售設施、生產實驗室、訓練房舍、環境保護設施、單身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及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附屬設施外,應以下列特種工業、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之使用為限: 特種工業區(特工) 容許項目 一、甲種工業區限制設置並經縣(市)政府審查...

零星工業區(零工)定義為何?

零星工業區(零工)係為配合原登記有案,無污染性,具有相當規模且遷廠不易之合法性工廠而劃定,僅得為無污染性之工業及與該工業有關之辦公室、展售設施、倉庫、生產實驗室、訓練房舍、環境保護設施、單身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附屬設施使用,或為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客貨運站、機車、汽車及...

甲種工業區(甲工) 容許使用

甲種工業區(甲工) 容許項目 甲種工業區以供輕工業及無公共危險之重工業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但前條第二項各款設施,不在此限: 一、煉油工業:以原油為原料之製造工業。 二、放射性工業:包含放射性元素分裝、製造及處理工業。 三、易爆物製造儲存業:包括炸藥、爆竹、硝化棉、硝化甘油及相關...

乙種工業區可使用項目?

乙種工業區以供公害輕微之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 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但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