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種建築用地容許作何項使用?
一、住宅。
二、鄉村教育設施。
三、行政與文教設施。
四、衛生及福利設施。
五、安全設施。
六、宗教建築。
七、日用品零售及服務設施。
八、公用事業設施。
九、無公害性小型工業設施。其附帶條件如左:
(一)經環境保護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
(二)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一一.二五(瓦千),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
(三)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二百平方公尺。
十、農作產銷設施。
十一、畜牧設施。
十二、水產養殖設施。
十三、遊憩設施。
十四、交通設施。
十五、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
十六、農產品集散批發運銷設施。
十七、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十八、溫泉井及溫泉儲槽。
十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乙種建築用地
是鄉村區中的建築用地,可供居住及低強度的商業使用。都市計劃外「鄉村區」的建築用地,何謂鄉村區的定義:就是在都市計劃外的鄉下,人氣很旺盛的聚集性就部落,通常到這些地方,充滿了田野的風味,但幾乎沒有計畫道路規劃,是現況道路,道路系統小又窄,未來房價不易有上漲機會與空間。
建蔽率60%。容積率240%
乙種建地可蓋廠房?
乙種建築用地: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動力(含電熱,不含空調冷氣設備)不得超過11.25瓩(約15馬力)。
甲 乙 丙建地蓋廠房|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定義?
「無公害小型工業設施」定義:
一、「無公害」定義:
(內政部七十四年三月十八日台(74)內地字第二九九五四六號函示)
(一)甲、乙種建築用地:指「生產過程中全無廢水、廢氣及噪音之工廠」。
(二)丙種建築用地:指「工廠設有公害防治設施,而能符合政府所規定管制標準之工廠」。
<噪音管制法>規範部分─由環保單位審查認定是否屬指定管制區內經環保署公告指定為易發生噪音之設施。
二、面積、動力限制:
(一)甲種建築用地: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動力(含電熱,不含空調冷氣設備)不得超過11.25瓩(約15馬力)。
(二)乙、丙種建築用地: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動力(含電熱,不含空調冷氣設備)不得超過11.25瓩(約15馬力)。
屬工廠之附屬倉庫,直接供工廠使用者,雖非「作業廠房」,其面積計入樓地板面積(內政部七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台(74)台內營字第321904號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