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交易的稅務困境
老張最近將一塊農地出售給他的親友,但在土地移轉過程中,卻擔心會因此產生鉅額的土地增值稅而感到困擾。這使得雙方在交易上遭遇瓶頸。為此,老張請教熟稔稅務的朋友,才了解到,農地移轉若未符合相關規定,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不過,專家指出,如果移轉土地為農業用地且作農業使用,並且移轉對象為自然人,可有條件提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申請,進而節省鉅額稅負。
如何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
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南市府財政稅務局指出,若民眾移轉的土地為農業用地且確實作農業使用,並且移轉對象為自然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在土地移轉申報時,移轉雙方需檢附該證明書,並共同提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申請。這不僅可避免繳納高額稅負,還能讓交易過程更加順暢。提醒有相關需求的民眾務必提出申請,免得「瘦了自己荷包」!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式
土地增值稅是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產生的一項稅賦,其計算依據為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因此,「公告現值」的高低會直接影響土地增值稅的多寡。
稅務專家解釋,土地增值稅的核定稅額,取決於土地從取得到移轉期間的公告現值增長幅度,民眾若能提前規劃,將有助於減少稅務負擔。
公告土地現值與稅務規劃
注意公告現值更新時間
114年的公告土地現值預定於114年1月1日公告。若民眾欲出售土地,建議訂約日期應落在113年12月31日以前,並確保在訂約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移轉現值的申報。如此一來,即可按照113年的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但若超過30日才申報,則需依據114年的公告現值計算,可能導致土地增值稅額增加。因此,務必留意公告現值的更新時間,並合理安排交易與申報的時程。
專家建議與結語
專家的提醒
若移轉土地為農業用地,應優先確認是否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條件。
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可有效降低稅務負擔。
交易過程中,需特別留意土地公告現值的更新時間,避免因延遲申報而增加稅負。
節稅從正確申請開始
土地交易中涉及的稅務細節繁多,但透過正確的規劃與申請,民眾可大幅降低稅務負擔。若有疑問,可尋求專業稅務顧問的協助,以確保交易過程順利且符合法規。
出售農地看似簡單,但稅務規劃卻是不可忽視的關鍵一步。老張的案例提醒我們,透過適當的稅務申請,不僅能節省稅金,更能促成交易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