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上路前夕:造林政策迎來重大轉變
從20年到6年 補助機制加速執行
中央政府針對《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的修正內容,可謂是造林政策上的重大變革。過去每公頃造林補助需分20年發放,最高補助金額為60萬元;新法則縮短至6年內就能領取最高補助,等於加快資源投入步伐,也提高地主的參與誘因。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指出,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資金快速注入來提升碳匯效益、增加綠地覆蓋率,同時也吸引更多民間地主投入造林行列。特別是在極端氣候日益嚴重的今天,森林的保水與降溫功能成為環境永續發展的重要依靠。
目前,苗栗縣自推動獎勵輔導造林以來,截至113年共計受理384件,造林總面積超過350公頃。今年度預計新增造林面積12公頃,目前已受理17件,核准10件,面積共計9.85公頃,顯示出地主參與的意願有所提升。
造林工作者高齡化:一線人力逐年流失
然而,儘管政策與補助金額大幅進步,實務執行層面仍面臨巨大的挑戰。最突出的問題,就是造林工作人力的高齡化與青黃不接。
一位從事造林工作的蕭姓資深林業者坦言,今年他已達退休年齡,體力與過去相比明顯下降。由於他與多位地主簽訂契約協助造林,每年都得處理大量幼苗照護與除草工作,春季梅雨期間尤其繁重。
他指出,小花蔓澤蘭等外來有害植物擴張速度驚人,若不及時除草,極易導致樹苗被淹沒,造成枯死。他說:「人老了,沒那麼多體力;年輕人也不願意進來這一行,大家覺得又苦又賺不到錢。」儘管補助調高,有林地者可能更願意投入,但缺乏後續照顧與管理人力,實際成效仍有待觀察。
補助與勞力落差:制度與現場的落差
補助調高卻「有錢沒人用」
林務科長張葦強調,此次新法制定經過長期討論,已考量不同地區造林成本與實務需求,將在6、7月公告施行,且補助追溯期可達1年,有助於提高申請彈性。然而從基層回饋意見來看,「有錢沒人用」的現象相當普遍。
蕭姓造林工作者提到,除了自己年紀大之外,即使願意高薪請工人幫忙除草與照護,實際能找到的人卻寥寥無幾。他說:「不是不給錢,是根本沒人願意做這種工作。現在除草工、種樹工一年比一年難請。」
偏鄉特性加劇困境
苗栗縣多為山坡地與偏遠鄉鎮,造林用地常分布在交通不便之地。這些地方即便有地主願意參與造林,也往往因地形崎嶇、人力難進而無法順利進行。
此外,偏鄉地區人口老化尤為嚴重,青年人口外流,造成可動用之在地勞力極度匱乏。許多林地所有權人年歲已高,無法親力親為,只能依賴外包人力,但在目前人力市場失衡情況下,這條路也愈發艱難。
走向永續的挑戰與機會
從補助邁向全鏈條支持機制
要真正推動造林政策長期成功,單靠補助制度仍不夠。專家建議政府應建立一整套完整的「造林全鏈條支持機制」,包括:
◆人力媒合平台(連結有意投入造林的年輕人與地主)
◆技術教育與職業訓練(提升工作效率與安全)
◆除草與護苗自動化設備的引進補助
◆成本透明機制與工作認證制度(提高造林工作的社會價值)
透過這樣的制度性建設,才能讓造林不再是一項「單兵作戰」的孤立任務,而是成為結合科技、人力、資本與自然的綜合工程。
青年參與與農林整合是關鍵
此外,也有地方政府與民間組織提議,應將造林政策與青年返鄉、農村再生政策緊密整合。例如結合農業創新園區、森林遊憩產業,讓年輕人看到未來在鄉村的職涯可能,而不再只是短期工種或臨時工。
當造林不僅僅是為了補助金,而是成為一種「生活方式」與「綠色職涯」,方能吸引青年長期投入,並接替逐漸凋零的老一代工作者。
結語:補助只是開始,人才與制度才是長遠之道
新修《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的確是一項積極作為,不僅提高了補助金額,也展現中央推動碳中和與生態永續的決心。然而,實際執行面臨的老化與缺工挑戰卻不容忽視。
若無法同步建立長期支持人才培養、技術升級與區域整合策略,再高額的補助也可能無法根治基層困境。造林,是百年大計,不僅需「錢」,更需「人」與「心」的投入。當政策與實務之間真正接軌,台灣的森林與環境才有機會邁向真正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