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04/24 
李定宇
新北市土城區一處頂樓違建去年3月遭新北拆除大隊強制拆除,但拆除後廢棄物堆置逾一年無人清理導致排水受阻、樓下住戶長期漏水,甚至發生電線積水漏電危機。民眾多次反映無果後,向議員林銘仁議員。林銘仁說目前拆除違建收費自治條例僅收拆除費未收清理費,導致類案頻傳,應修法讓屋主負擔清運費用,環保局表示已要求使用人限期改善,並將於今日複查。
此案違建拆除後屋主放任大量拆除廢棄物長期堆置,造成環境髒亂,並堵塞頂樓排水系統,影響樓下住戶用電與生活安全。屋主至今未處理,對鄰居苦情毫無回應,居民無奈求助民代協助處理。林銘仁表示,屋主無視鄰里困擾應負全責,市府也應同步檢討現行法規缺陷。
現行自治條例僅對拆除部分課收費用,卻未納入清運,導致拆除大隊拆除後將廢棄物留置現場,由屋主後續處理。但現實中多數屋主未主動清理,造成公共安全與鄰里糾紛。他呼籲市府正視問題,修法納入清運責任與費用,確保後續清潔作業不再淪為無人收拾的爛攤子。
環保局說明,此案今年4月16日上午及晚間兩度派員前往查察,確認現場堆有建築廢棄物,但當時住戶未應門。稽查員後續聯繫違建拆除大隊,於4月18日取得屋主資訊並致電聯絡。屋主承諾將於今日回覆預定清理方式,屆時若仍未改善,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要求限期清除。
本案突顯強制拆除作業後續制度之不足,若自治條例遲未修法,將使類似情形持續發生。林銘仁呼籲市府正視政策漏洞,勿讓拆除作業淪為形式程序,真正還給社區安全與潔淨的生活環境。
資料來源:聯合報